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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司法局筑牢矛盾化解防线,强基固本创新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来源:网络整理作者:佚名
近年来,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“第一防线”作用,纵深推进人民调解工作,筑牢矛盾化解防线。 强基固本,筑牢矛盾纠纷化解基础。加强基层阵地建设。建成区民调中心1个,乡镇(街道)调解组织20个,村(社区)调解组织196个,教育、城建等行专性民调组织14个,全区20个司法所全部创建成为“五星级司法所”,其中两个司法所被评为“枫桥式”司法所。加强队伍建设。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,区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和行专性调解组织均配备有专职人民调解员。2024年招录20名事业编制人员和8名公务员全部充实到基层司法所,招录50名调解员充实到区法院从事诉调工作,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人才保障。 创新机制,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。创新工作机制。以“三源”共治“三调”对接工作机制为载体,密切与法院、公安、信访沟通对接,在法院设立诉前调解室,在交警队设立道交调解室,在信访局设立老何调解室、老郭调解室,实现诉源、警源、访源案件快速对接化解。2025年以来,化解警源案件37件、访源案件23件、诉源案件56件,实现了各类矛盾纠纷就地化解,有效避免“小纠纷引起大矛盾”案事件的发生。构建信访法治化大调解机制。组织区法援中心、公证处、2个律所团队入驻区综治中心,对人民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,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上访、依法表达诉求、依法有效化解各类信访案件,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。优化“一村(社区)一法律顾问”工作机制。整合14个律所和7个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力量,深入到村(社区)开展法治讲座,提供法律咨询,培育“法律明白人”等活动,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,引导群众形成“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”的思想观念,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实现“小事不出村,大事不出镇,矛盾不上交”,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。截至目前,196个村(社区)实现了法律服务全覆盖,培育“法律明白人”1300余名,入村(社区)400余人次,开展普法活动60余次,法治讲座30余次,提供法律咨询700余人次,起草协议160余份。 强化培训,锻造专业人民调解队伍。组织司法所人员、调解员、法律明白人,认真学习法律法规,积极参加司法部、省司法厅、市司法局举办的各类调解技能培训活动。同时,区司法局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培训,聚焦民间借贷、工伤赔偿、交通事故赔偿等常见基层矛盾纠纷,邀请专家、金牌调解员、专业律师,开展线下调解技能集中培训。通过线上线下调解业务培训,不断提升调解人员的政治素养、法律水平和实战技能,推动全区多元调解队伍向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。 下一步,区司法局将持续完善区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三级调解网络,优化矛盾纠纷排查、处置、上报、办结工作流程,有效化解各类基层矛盾纠纷,减少涉访涉诉风险隐患,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从“被动应对”逐步转向“主动预防”,为全区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。 往 期 精 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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