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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诉前鉴定+调解” 按下解纷加速键2023年9月28日,被告李某驾驶小型客车在建安区乡道系行驶时因观察不力,车辆冲进路边田地,造成村民张某树木及庄稼损坏,随后原被告就赔偿数额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,原告张某遂向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 建安区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收到案件后,组织双方当事人来到区法院技术科质证及选择鉴定机构,技术科人员了解相关案情后,积极开展诉前调解,针对该案矛盾症结点,从情、理、法的角度为双方当事人梳理案情,对责任承担等问题进行了耐心地释法析理;同时,释明司法鉴定费承担问题、鉴定过程时限等不利于矛盾快速解决的因素,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,被告李某当场向原告张某一次性支付了相应赔偿款,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,案件得到圆满解决。 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引起的损害赔偿快速了结,得益于法院技术科的参与调解,当事人双方既节省了时间,又省去了鉴定费用,既减少了讼累,又化解了矛盾,真正起到了司法为民的良好社会效果。 来源:中国法院网 | 作者:袁浩 |